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最近几天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
根据意见,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域市场协同运行,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联合运营,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有利于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
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要求,国家市场与省/区域市场联合运行,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自主选择,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这是中办,国办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之后关于市场体系建设的又一重磅文件。两份文件一脉相承,行动方案是“十四五”时期我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本次意见则进一步将市场体系建设的重点聚焦到“全国统一”这一高标准上,使市场体系建设目标更直观更明确,考核评价标准更加可比,可操作和可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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